二楼:拒缴电梯费被物业起诉
据此前的报道,长春市的李先生购买了一套在2楼的住房,每年缴纳的物业费1308元,此外,每月还需缴20元电梯费。“我和物业公司也沟通过,家人都不乘坐电梯,所以也不想缴纳电梯费。”李先生认为,毕竟二楼也不高,没乘坐电梯理应不缴电梯费。但他不久后就收到法院通知,因连续5年没有缴纳物业费和电梯费,物业公司将他起诉到法院。
一楼:不用电梯何来电梯费
跟李先生的情况类似,家住重庆花滩西庭花园的尹先生也曾遇到同样地问题,不同的是,他住一楼。
“原本物业费1.1元/㎡,另外还要10元的公共能耗费和10元的电梯费。我明明已经交了物业费,却被告知还要交电梯费。我们家住一楼,根本都用不到电梯,何来电梯费?”尹先生觉得冤枉,无缘无故每年多交120元的电梯费,太不合理。
其他楼:作为整体有“费”同交
那住一楼二楼很少用或者不用电梯的居民,究竟该不该为电梯费买单呢?
读者秋秋住在大石坝东原小区某一栋的13层,她说自己每个月都是统一的物业费,没听说有单独的电梯费。“单纯就住一楼这个事来说,一楼住户没有义务交电梯费,除非你保证永远不乘坐电梯。”
读者小磊家住石油路恒大名都小区,他住五楼。“一楼还是应该交电梯费,毕竟房子是整体,你不享受电梯不代表你不用交钱啊,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啊!”
读者蓉蓉家住花溪青年国际小区,她说,当初为了老人出门回家方便才买的一楼。对于公摊费用(包括电梯费),她说既然是物业管理费大家都交一样的,还是该交,不用电梯也没有什么,毕竟家里老人得了便利。
物管:电梯费都是业主均摊
针对此事,物管怎么看?昨天,记者先后走访了多个小区。
保利江上明珠小区所属保利重庆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说,小区住宅分公寓楼和高层,“目前高层住宅每月物管费1.8/㎡,另外的公共区域用水用电都是业主均摊,每户每月均摊10块钱左右,其中就有电梯费,不论住哪一层,物业费和电梯、水电等公摊费,业主都要统一缴纳。”
九龙坡区蜜城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除了1.1元/㎡的物业费之外,每个月还有10块钱的水电公摊,这10块钱就包括电梯电费以及公共绿地用水费。“每月统一缴纳,不管是一、二楼还是高层,都需要缴纳。”
在渝北思缘逸家小区的物管工作人员说,他们并没有专门去跟业主们收电梯费,电梯费用包含在了物业费里面,没有单独列出来收费。小区的物业费统一一个价:1.2元/㎡,即把所有的小区公共费用都囊括在了物业费中,不论1楼还是29楼,都一样。自2012年业主正式入住小区,物业费也没变过,尽管每年电梯维护费都在涨。
记者随后也电话联系了多个小区,工作人员均表示,不论一二楼用不用电梯,这部分费用都要均摊到每家每户。
市物价局:重庆统一实施“一费制”
针对物业费中收取电梯费一事,昨日,记者咨询了重庆市物价局。一位姓刘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经过两年的试点,新的《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从今年5月1日在全市范围实施,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其中规定,住宅物业费统一实施“一费制”,不再设立电梯费,水费等公摊费用,有电梯住宅根据等级不同,基准价分别是每月每平米1元、1.3元、1.6元、1.9元。
简言之,新办法实施后物业公司每月只统一收取物业费,不再另外收取公摊费用。“如果是在新办法实施以前签订的物业合同,业主则按合同约定缴纳物业费,新办法实施以后签订的物业合同,则统一施行一费制。”所以,电梯费包含在物业费中是合理的。
市国土房管局:
电梯维修一楼也不能例外
随后,记者又咨询了市国土房管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以前,高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中,一般不含电梯费,电梯费需另行收取,部分物业管理公司为了图方便,将电梯费也纳入了物业服务收费范围。新的《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出台后,统一施行“一费制”,也就不存在所谓的电梯费问题,“不管是一二楼还是高层,都需统一缴物业费。”此外,如果涉及到电梯的维修,因为电梯是全体业主所有,这笔费用应该每位业主都要缴纳。
律师:
一楼拒缴电梯费不合理
重庆智达律师事务所物业律师徐康表示,根据《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建筑住宅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住宅的电梯属共有部分中的共用设备,属于业主共有的公用设施,产权上属全体产权人所有,其设立的目的在于服务全体业主,其费用理应由全体业主共同负担。”
“一、二楼的业主有不乘坐电梯的权利,但不能以自己没有使用电梯为理由拒缴电梯费,不管是否使用电梯,都需要承担电梯费用。”徐律师还表示,业主如果以没有享受或者不需要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法院是不会予以支持的。
此外,电梯损坏需要维修或者是更换时,所花的钱需要共同分摊,不管你是否使用电梯都需要承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