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女士的房屋,位于江北区某小区,3月17号,她把这套精装跃层出租给了一位姓谢的先生。重庆装修公司了解到,半年后,租客谢先生突然给她打来电话,说不租了,钥匙放在了楼下的小卖部。可是当叶女士前来收房时,却发现壁纸多处被撕毁,二楼卧室门和门框损毁,浴室花洒也掉落下来,并且,谢先生还欠下700元左右的电费未交。
叶女士表示,看名片,这位谢先生应该是从事旅游行业,租用他们的房屋,一是用来居住,二是用于办公。原本想着租客还比较靠谱,可是没想到,才出租半年就弄成这样。如果维修,费用大概在5000块钱左右。
重庆装修公司了解到,根据租房协议,租客损坏屋内设施应当赔偿,可是租客谢先生却表示,要以押金直接抵扣。叶女士说,根据合同约定,如果租客提前退租,押金就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因此不可能用来抵偿其他损失。
摘自:第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