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在10月12号,定购了一套渝中区某国际小区的商品房,缴纳了5万元的定金。回到家后,当她和家人一起阅读定购协议时,发现这套房早在预售阶段就被开发商抵押给了第三方。重庆装修网了解到,按照订购协议上的条款,何时能够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办理网签手续,需要等待开发商的通知。
售楼部工作人员介绍说,王女士购买的房子确实已被抵押,但在销售之前,明确告知了消费者。协议上有特别说明,在销售大厅里也张贴了公示,已经尽到了告知义务。
对此,王女士表示,开发商销售这种抵押房本身就涉嫌违规。今年2月份我市出台了专门文件,明确要求:从2月1日起,抵押房产不得进行预售,预售商品房不得用于抵押。对于这样的说法,售房部的工作人员解释说,他们已经过了预售期,现在房子都是现房,因此不受这个文件的约束。
对于这种解释,王女士表示不能接受。因为她所购买的这套商品房,是在预售阶段被抵押给第三方的。就算现在已经是现房,但根据这份文件规定,应该先由开发商筹资办理解押手续,然后再向购房者进行销售,而不是用购房者的房款去做解押。第1眼记者仔细查看了这份文件,对于王女士目前遇到的这种情况,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重庆装修网了解到,目前,双方各执一词。王女士表示,下一步她会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
摘自:大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