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装修网了解到,夏先生住在某小区1单元7楼,他说早在去年年初就发现外墙渗水,反映给物业公司后,物业一直没有处理。后来墙纸就开始起层、霉变,墙体也大面积出现黑斑。
如果拖上更久的时间,渗水更严重,墙纸受的损失会更大。对此,物业公司潘女士承认,这外墙渗水该他们负责,只是公司领导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工人,也没谈好价钱。
维修不成,业主夏先生也干脆停交物业管理费。而物业公司明里不好说什么,但工作积极性不免打点折扣,这样一来此事就陷入了僵局。
及时对公共区域进行维修维护,是物业公司应尽职责,而按月、足额缴纳物业管理费,则是业主应尽义务,这两者既不应混为一谈,也不能作为彼此要挟的条件。
好一番劝说,双方才改变了态度。夏先生答应交纳所欠的物管费,物业方面也答应尽快对墙面进行维修。
重庆装修网了解到,不论是物管公司还是业主,大家都依法依规、尽职尽责,才能得到双赢的结果,如果全都固执己见,损害的常常是双方的利益,何必呢?
摘自:大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