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女士反映,她向某装饰公司缴纳了3000块定金,签订了量房协议,几天后她想要更换装饰公司并索回定金,但遭到商家拒绝。李女士表示,装饰公司还没量房出图,没给他们造成什么损失,应该退钱;但装饰公司坚称定金不能退还,并采用打折优惠等手段挽留李女士继续装修,无奈之下李女士只好选择这家公司。据重庆装修网了解,家居行业的装修服务以及产品销售都会涉及到缴纳定金,与此有关的定金纠纷的案例非常多。对此,业内人士走访了行业从业者、主管部门、法律工作者,试图从中找到解决方案。
预付款分清“订”与“定”
家装委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在订购某款产品或服务时,一定要弄清楚交纳的钱款是“定金”还是“订金”,如果是“订金”,只要消费者认为商家服务不满意,随时都可终止协议,要求商家退还钱款;但如果是“定金”的话,只要装饰公司不违约,即使商家服务差,消费者也无法终止协议,追回定金款。因此,消费者一定要在认真考察商家基础上,弄清交纳的预付款是哪个“定”。
据律师事务所律师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退”与“不退”考验真诚服务
家装业内人士表示,行业对收取定金有几种不同的态度。一种是严格按照协议执行,商家在按时量房出图的同时,消费者不能单方面终止协议。这种态度容易使商家产生利用定金将业主“套牢”的想法;另一种态度,只要装饰公司没有出工(量房、出效果图等),就可以返还定金,留给消费者一定的“反悔”时间。但即便如此,由于家装行业服务感受的滞后性,消费者不交纳钱款就无法感受到服务质量,加之生活节奏加快,很多业主没有充足时间去了解商家,导致消费者在选择装饰公司的时候,还是感觉到有些盲目。
在建材卫浴行业,材料商家更多的是在各大卖场中销售,此时收取定金的行为,更多的是受到了所在商场的约束。某卖场工作人员表示,他们要求商户只能收取订金,消费者可以随时终止定金协议取回钱款。但该负责人表示,购买限量特价优惠产品时,交纳的定金不予退还,理由是消费者占用了有限的特价产品资源,退还定金会浪费其他消费者参与特价的机会。然而,此类的产品促销活动,商家留给消费者了解产品的时间更加有限,在短时间内消费者要对产品质量作出判断,难上加难。
重庆装修网小编温馨提醒消费者在装修前对合同内容需要更加仔细地推敲,在选择装修公司时,最好选择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证书的家装公司。同时,要核对
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公司名称是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