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装修公司了解到,在一户一表居民用户中实行年阶梯气价。将居民家庭用气量划分为三档,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阶梯价格比例按照1:1.1:1.3确定。
居民家庭日常生活用气,第一档气量为每户每年500立方米及以下,气价维持现行销售价格1.72元/立方米不变;第二档气量为每户每年500-660(含)立方米,加价0.17元/立方米,天然气销售价格为1.89元/立方米;第三档气量为每户每年660立方米及以上,加价0.52元/立方米,天然气销售价格为2.24元/立方米。
居民家庭采暖用气,第一档气量为0-1200(含)立方米,天然气销售价格为1.72元/立方米;第二档气量为1200-2000(含)立方米,天然气销售价格为1.89元/立方米;第三档气量为2000立方米以上,天然气销售价格为2.24元/立方米。采暖用户在执行居民家庭日常生活用气分档气量的基础上在采暖期增加采暖气量。
阶梯气价实施范围为璧山区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燃气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气表为单位。实施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其中居民家庭采暖用户用气分为采暖期和非采暖期,采暖期为每年的1月、2月和12月,非采暖期为每年3月至11月。用气量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采暖用户认定问题。采暖用户到所在地燃气企业营业厅申请,经燃气企业核实登记后,执行居民家庭采暖用气政策。
人口较多的居民家庭,人口数超过4人,每增加1人每户每年各阶梯日常生活用气气量基数增加70立方米。用户凭身份证和户口簿(居住证),每年到所在地燃气企业营业厅办理气量核增手续。
重庆装修公司了解到,根据重庆市物价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居民气价的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和部队食堂等非居民用户,气价由现行1.72元/立方米调整为1.77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