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市物价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我市主城区居民阶梯气价政策。据重庆装修公司了解,阶梯气价以年度为计费周期,将居民家庭用气量分为三档,用气量在500m³/年以内的保持原有1.72元/m³价格不变。我市主城区居民阶梯气价将于今年9月1日起用气量执行。
阶梯分档怎么设?
据了解,居民家庭用气量划分为三档,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分档气量和分档气价见下表:
(一)居民家庭日常生活用气
阶梯分档气量(m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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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价(元/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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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0-500(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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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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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500—660(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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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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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档6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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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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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居民家庭采暖用气(含生活用气)
1.采暖期日常生活用气和采暖用气
阶梯分档气量(m3/采暖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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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价(元/ 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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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0-1325(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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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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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1325—2165(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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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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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档216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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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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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采暖期日常生活用气
阶梯分档气量(m3/非采暖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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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价(元/ 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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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0-375(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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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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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375-495(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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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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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档4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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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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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采暖期阶梯气量=(居民家庭日常生活气量/12×3)+采暖气量。
非采暖期阶梯气量=居民家庭日常生活气量/12×9。
另外,重庆装修公司了解到,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和部队食堂等非居民用户气价为1.77元/m³。
对于主城区低保户居民家庭用户,用气价格仍按1.72元/m³执行。低保用户需凭身份证和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到所在地燃气企业营业厅办理手续。
计费周期为每年9月1日起算
市物价局介绍,阶梯气价的实施周期为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其中居民家庭采暖用户用气分为采暖期和非采暖期,采暖期为每年1月、2月和12月,非采暖期为每年3月至次年11月。
重庆装修公司了解到,需要注意的是,用气量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为使新旧政策更好衔接,2016年9月1日后居民用户首次抄表气量不计入周期阶梯气量,从第二次抄表气量开始纳入计算。
多人口家庭每增加1人可增气量基数70m³
对于人口超过4人的主城区居民家庭,可办理气量核增手续,每增加1人每户每年每档日常生活用气气量基数增加70m³。
如某用户申请了家庭人口数为5人,居民家庭日常生活用气第一档气量则为每户每年0-570(含)m³;第二档气量为每户每年570-730(含)m³之间;第三档气量为每户每年730m³以上。
符合气量核增条件的多人口家庭,可凭身份证和户口簿(居住证),到所在地燃气企业营业厅办理气量核增手续。同时,市物价局提醒,办理了增量的市民,记得每年办理一次续期手续。
采暖用户需到营业厅登记 执行每月抄表
针对采暖用户,为方便计费,燃气公司将每月进行抄表,按采暖用户的计量方式进行收费,因此市物价局提醒,采暖用户即日起可到所在地燃气企业营业厅提出申请,燃气企业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将上门进行现场核实登记。
另外,采暖用户需配合进行智能化表具改造或抄表工作,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及时性。
听证会参加人意见得到吸纳
6月21日,市物价局对主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进行了听证,根据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方案进行了完善。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首先是吸纳了听证会参加人关于第一档气量应尽可能覆盖较大范围的建议,采用了第一档气量较高的方案二的基础气量,同时将分档气价比价由1:1.1:1.4调整为1:1.1:1.3,进一步减轻阶梯气价政策实施对居民用气支出的影响。
其次,吸纳了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制定低收入群体优惠政策建议,制定了保障低保户用气配套政策,低保户日常生活用气价格仍按1.72元 / m3执行。
第三,采纳了听证会参加人关于完善多人口家庭生活用气核增操作细则的建议。
另外,重庆装修公司了解到,听证会还采纳了关于提高燃气企业服务质量的建议,为提高供气质量、保障供气安全、提升服务质量,市政府有关部门将加大对燃气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强化对燃气企业的成本监审,控制企业不合理支出,降低供气成本,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挖潜增效,有效控制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