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空调三年保管费近5000元
重庆装修公司了解到渝中区工商分局上清寺工商所于今年7月7日,收到渝中区政府转来的来信,信中反映杨女士在重庆某电器销售有限公司购买格力空调时因送货问题产生纠纷。
早在6月13日,上清寺工商所通过“12315”消费投诉系统就收到了杨女士的消费投诉。
杨女士称,2013年5月她在重庆某电器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了三台格力空调,共计8797元。2016年5月杨女士通知该公司送货时,该公司告知杨女士要缴纳4950元的货物保管仓储费后才能送货。
为此,2016年6月13日杨女士通过“12315”消费投诉系统向工商部门投诉。
三年未送货因房屋装修造成
重庆装修公司了解到,投诉人反映造成3年未送货的原因在二次投诉中表述不一。在6月13日的“12315”投诉中,上清寺工商所了解到3年未通知送货的是杨女士因房屋装修问题正与装修公司在协商处理中,因此耽误了送货时间。
而杨女士7月7日在渝中政务信箱来信中3年未送货的原因又变成是重庆某电器销售有限公司把货搞错了弄丢了,但该公司否认了这种说法。
公司只收1000元反挨骂
杨女士的空调纠纷已满三年,按规定可以不予受理,但上清寺工商所本着为消费者服务、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出发受理了投诉。
重庆装修公司了解到,杨女士在购买空调后,收到的购货单反面印有格力电器免费服务项目:免费存货期自购机之日起两个月内;温馨提示写有:如超出免费存货期,我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相应货物进行调整:收费50元/台/月。
现杨女士所购买的空调已满三年,三年超期存放货物的保管仓储费为4950元。后经上清寺工商所调解,重庆某电器销售有限公司答应只收取杨女士1000元的保管仓储费。
在之后的调解中,该公司坚持收4950元保管仓储费,负责人张某某告诉重庆装修公司:顾客杨女士在进行第一次调解后,反而对他们说了一些不好听的话,所以公司也不同意收1000元,坚持收取4950元保管仓储费。并且明确表示不接受工商所的调解。
协调公司办执照成功解决纠纷
随后,杨女士四处反映购买空调产生纠纷的问题。之后工作人员多次联系重庆某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但该公司拒绝让步。
7月14日,上清寺工商所4名执法人员来到该公司,再次作调解工作。工作人员了解到因该公司搬迁了办公地址,目前正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因为房产证原因执照未能办理。了解情况后,工作人员从服务企业出发联系登记办照部门,协调为其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
7月18日,杨女士打电话告知上清寺工商所三台空调已送到她家了,并且该公司未收她保管仓储费。
重庆装修公司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了商品还是及早留在自己手中,购买电器之后一定要仔细看各项证明材料,否则稍不注意可能就回想杨女士那样摊上缴纳保管仓储费这样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