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支付了8、9、10三个月的延期交房违约金。但业主们表达了不满:违约金应该从延期接房到竣工后,11月还有一个月的违约金没赔付。
“10月30日达到接房条件,那么开发商应该赔三个月违约金。”为此,开发商相关负责人表示,一切都是按照合同约定来办事,已按合同约定赔付给业主。小区绿化、配套等设施,将于本月底完善好。
业主和开发商各执一词,到底是怎么回事,记者进行了调查,并咨询了政府部门、律师,请他们给出建议。
业主投诉
延期交房且配套不健全
2014年年初,彭先生购买城市铭人5号楼一套住宅,建筑面积为88.8㎡,总房款约为38万元。原计划最迟今年春节前搬进新家的计划,除开发商延期交房打破。
目前,彭先生一家三口租住在老城区银山源小区,每月租金1200元。“现在倒好,开发商那边延期接房,我在外面多租了三个月的房子,除脱3600元。”
尽管彭先生收到开发商赔付的违约金高于租金,但不能在春节前住进新房,还是让彭先生十分遗憾。
此外,另外一名业主胡女士表示,目前小区绿化没成形,配套设施不健全,小区大门也没修好。“如果我们把新房装修好了,小区环境还这样,那完全不敢想象。”
装修发现有堵墙是空心
罗女士是城市铭人5号楼8—2的业主。
11月初,她接到新房后,准备请装修队来装修。11月17日,她从小区物业处了解到,装房子只能用工地用电。更令罗女士意外的是,装修期间,装修工人搭线槽发现了问题,一堵墙横竖大约20公分,里面是空心,是施工方用灰浆来填充的,稍微用个工具弄一下,里面的灰浆就会掉下来。
“这种质量太恼火了,我担心存在安全隐患!”为此,罗女士找到物管反映问题,但直到记者昨日发稿前仍未解决。
政府说法
个别楼盘确实存在问题
昨天,记者就类似问题采访了区规划局、区市政局园管处等相关部门。
“类似投诉非常多,有些项目存在宣传和设计图不一致的问题。”区规划局一负责人说。
“不久前有个别楼盘业主也在维权,有的楼盘我们都沟通好几趟了。”区市政局园管处负责人说。
一旦业主发现项目存在虚假宣传等问题,相关部门表示,将进一步调查核实,进行重处。
对此,新城区一大型房企负责人也表示,目前由于开发商及审批程序等因素影响,城区楼盘延期接房的情况非常多。对于违约金赔付的问题,近几年来,时有发生。
开发商回应
少数房屋难免有瑕疵,可退房
对于业主的不满,开发商相关负责人李先生表示,目前220余组客户几乎接完房,只剩下3—5户。对于接房的客户,开发商已经把违约金赔付给他们。
“我们延期交房,有错在先,已经按照合同约定违约金的三倍赔付给业主,安抚业主情绪及赔偿损失。”对于业主所反映11月的违约金赔偿,李先生认为,城市铭人小区达到接房条件是在10月底,并于10月30日通知业主接房,违约金的赔付只能按照合同上约定,对8、9、10三个月的违约金赔偿。
针对姓罗业主装修发现的情况,李先生表示,那不是承重墙,是客户隔墙里面的构造柱,它和承重墙不一样,属于后期填充。这个过程,因为业主和施工方就赔偿问题没有谈妥。因此,就一直搁置下来。
对于业主反映的水电气没有通的情况。李先生表示,按照要求,水电气已全通。目前,有部分业主装修新房,用的是工地用电这一情况。李先生表示,用电还在调试验收中。二期接房,在本月底前,全部能调试处理好。
“我们对于极少数房屋质量有瑕疵的问题,会在第一时间积极处理。毕竟建筑工程也是人为制造,难免有小问题发生。”李先生说,小区绿化随着项目进度随之跟上,小区大门除了门禁系统都已修好,很快就把门禁安装上去,大门将完善。
同时,李先生表示,如果客户要退房,开发商会全力配合,也请客户一切按照合同来进行。
律师建议
交房延迟60天,就可申请退房
针对此事,记者专门咨询了律师。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律师夏天说,商品房开发商无论是用地、施工建设包括绿化、环评在内的原因,因自己项目原因延期接房,都是开发商违反合同约定,称之为违约。自原计划接房开始,开发商都应承担违约金。
如果超过60天没有接到房的购房者,有两个选择。一是选择退房,开发商承担接房时间至退房时间这一期间的违约金。二是购房者一直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金,直至交房。另外,如果要退房的购房者,要按照合同约定,提前书面通知开发商,办理退房程序。
夏天提醒,买房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是独立于房屋买卖关系之外的。所以,解除购房的合同并不同时解除贷款合同。也就是说,买家虽然不买房了,但因为其与银行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这笔借款是一定要还的。
夏天建议,购房合同被解除,房产开发商从买家处取得的所有购房款项均应返还买家;然后买家应依据《贷款通则》: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当与贷款人协商的规定,与银行协商将剩余贷款本息提前还给银行。
退还房款有难度,可分两部分进行
夏天表示,这种还款方法实际上是一种理论上的做法,实践中很难这样操作,因为买家所购房屋已经向银行做抵押。如果买家拿到这笔钱后不还银行,银行只能行使抵押权,拍卖或变卖已设定抵押的买家所购房屋。但此时房屋已不归买家所有,处分该房屋就损害了房地产开发商的利益。
所以,就只能由房地产开发商将应退购房款分为两部分,其中属于买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还给买家。属于买家向银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还给银行,并视为买家已向银行提前还款。银行依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抵押合同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终止。
抵押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按合同的约定,解除设定的抵押权。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物的,解除抵押权时,应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抵押人或出质人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抵押物或质物返还抵押人或出质人,借款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