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我国首部专门针对住房租赁和销售的法规——《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不得暴力逐租客、鼓励租客按月付租金等等,这些与我们租房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即将成为租房客的,或者曾是租房客的,或者正是租房客的读者,纷纷倾诉自己租房的血泪搞笑史……
囧租客NO1
房东频频带人看房 某次她只穿了内裤
倾诉者:小王 年芳:28
囧事:去年,小王与朋友小朱在双碑农贸市场旁的鼎盛山水小区合租了一套房子,月租1200元,租期到今年3月。
从今年2月开始,因为房东大妈说房子要卖不续租,小王和小朱就发现自己的东西经常“长翅膀”飞——床上物品会飞动挪地,窗帘会飞开,电脑还会自动打开……
经过小王和小朱多方关注,终于确定是房东大妈时不时偷偷带人来看房,不是……哎,也不提前说一声……小王称,因为房东大妈不打招呼开门,还闹了不少尴尬事。
最囧的一次是,某周六早上10点多,小朱跑步完回来洗澡,房东大妈就带了一对中年夫妇来看房。人来得突然,小朱只穿了内裤,躲在浴室里很尴尬不敢出。但大妈还豪迈的敲了几次厕所门,喊小朱赶快出来,不要影响别人看房子。
“不仅尴尬,财产也没得到保证,好在后来经过协调,房东表示,以后带人看房会提前给我们电话。”小王叹道……
囧租客NO2
一口气交7400元租金 刚毕业就欠债无数
倾诉者:蔡先生 年约:28
囧事:2012年,蔡先生刚刚大学毕业,因工作的地方离学校太远,经朋友介绍,他就在观音岩附近租下一套50来平米的两室一厅。
“本来是熟人介绍的私人房子,心想着不交押金,工作实习工资2000元,每个月支付900元房租,一个月节约吃穿能过,但实际上并非这样。”见房东细聊,房东就提到:“押金2000元,房租以半年支付,总共7400元。”
蔡先生说,因为工作原因,没有更多时间去找房子,而且这个房子交通方便,大小适中。他只好求助父母,要了3000元,还厚着脸皮找了好几个同学,一共凑了4000元才总算交上。后来省吃俭用吃土好久,一年后才还完债。
如今工作几年的蔡先生感叹,才毕业的大学生,收入低、对房子等信息又不熟悉,特别希望能够按月支付房租。当年他能遇到这些好政策该多好。
囧租客NO3
800元能租到电梯楼?原来是“天台版贫民窟”
倾诉者:王小姐 年芳:22
囧事:王小姐今年将从西南大学会计专业毕业,从2月就开始四处找房子,找了1个月才找到适合的。这期间,就遇到不少尴尬的事情。
比如说,她曾去看过一间网上声称——环境干净仅需800元每月的电梯房,却原来是“天台版贫民窟”。
那是一栋需步行的老房子,直接上了顶楼天台。“里面抬头高低不平,低头地面坑坑洼洼,有的地方连1米78的男友都必须低头才能过。”“这完全是危房啊,房子40平方米左右。所谓的卫生间是一块布遮羞,风一吹就要走光;房子外部是石灰,内墙是水泥,做饭需要煤气罐,四处是蜘蛛网,家里没有冰箱、没有洗衣机,连洗衣服也得自己提水到外面去洗,内设的家居更别提了,有个60年代的木柜子,床就是凉板……
看到这已经够了,王小姐赶紧离开,直到现在想到那里,都觉得不可思议。“居然可以把非居住空间的天台改成像危房一样的房间用来出租,也是让人特别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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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者的福音是啥?
19日,我国首部针对租售房屋的法规开始征求意见——《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
①规范租金支付和调整方式——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承租人应按月支付租金,合同未约定不得单方涨租。同时,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要建立住房租金发布制度,定期公布分区域的市场租金水平等信息,以引导当事人合理确定租金价格。
②鼓励签订长期租赁合同——出租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其他方式收回住房;
③承租人居住权利保障——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擅自进入租赁住房,出租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式驱逐承租人,收回住房;
④强化住房租赁市场管理——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室等不得出租居住。针对二房东,转租住房应当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对于自然人转租住房达到一定规模的,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据《人民日报》